龍潭翁新統大屋(正廳、右第一護龍)

景點

一、為桃園市龍潭區烏樹林地區客家移民之重要史跡。二、雕刻及彩繪仍保存始建之風貌,充分代表地方特性;營造工藝水準精美,為近代建築所殘存稀有。三、具有客家地區精美建築之價值及保存意義。

日治時期桃園興建的四合院極少,翁新統大屋是其中的傑作,為烏樹林地區客家移民的重要史跡,更是北臺灣古蹟中建築工藝的佼佼者。

翁家在翁元乾這一代來到龍潭烏樹林,建了祖堂六桂傳香後,傳到翁必水時,由於墾地廣闊,人丁浩繁,進而規畫、興建「夥房」,由其長子翁新統主持開工,光緒20年(1894)大屋建成。翁新統掌理族內六大房帳務,廣置田佃,富甲一鄉;同時他精通漢學,熱心公務,曾任龍潭庄庄長八年。大正4年(1915),翁新統接受臺灣總督府綬佩紳章,隔年列入《臺灣列紳傳》。

翁宅獨立於田野間,四周竹林環護,具隱密性與防禦性。宅第形制為二進左右雙護龍四合院,屋前禾埕寬闊,屋頂燕尾翹起的脊線如大鵬展翅。大屋在建築裝飾方面的藝術水準極高。正堂步口棟架,裝飾繁複精緻,木雕、石雕、磚雕、彩繪、剪黏、堆花磚塑及交趾陶,表現形式多元;屋內的格扇門以螭龍透雕,還有老鷹造型的雀替等,十分精采,具保存研究的價值。

宅第獨立於田野間,
四周竹林環護,
充分考量隱密與防禦性,
為二進左右雙護龍四合院形制,
屋前有寬闊禾埕,
屋頂採燕尾形式,
遠望重疊昂揚起翹的脊線,
如在藍天振翅中飛翔的鵬鳥。

內部空間機能已改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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